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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6

为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收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范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超限超载车辆计重收费中车货总重量限值部分进行了调整,其他部分计费方式和标准均未变化;对大件运输车辆的计费方式有所调整,该标准自201921日零时起全省范围内实行,我市超限超载车辆认定和计重收费自21日起按照新标准同步执行。